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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科研档案管理制度

2014-12-31 00:12:00

根据我院科研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,现制定科研档案管理制度如下:

一、课题一经批准,课题负责人要指派专人负责收集资料建立全部档案。

二、科研项目进行到每一个阶段,都要随时注意积累和收集材料,以便在项目完成后,将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归档。它包括:任务来源、工作计划、调查研究、执行情况等。

  三、每份归档材料要写明作者、完成日期等。要求材料手续完备、图样清晰、字迹工整,禁用铅笔、原子笔、复写纸等字迹不牢固的书写工具(不按规定需要重抄或复印),纸张规格统一使用A4(除图纸、计算机用纸外),各种归档材料均需要原件。  

  四、课题完成后,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好相关资料,再报医务科审批,申请办理结题、成果鉴定。

  五、各课题组负责人要对档案材料的完整性、准确性、系统性负责。

  六、根据国务院1989年批准的《全国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》规定:课题阶段总结、结题、验收、鉴定须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参加,以便了解课题情况。

七、医务科指定专职人员对教研人员完成的专著、论文、科研成果及其奖励证书的复印件以及省级以上学术会议的有关资料(包括会议名称、参加人员、提交论文、大会发言等情况)进行管理。

八、有科研成果的人员,每人设一案卷。卷内有科研成果目录

和经审核后的科研成果、社会评价、奖励证书等复印件。

九、个人科研成果的申报登记每年12月份集中进行,由科研项

目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原件、复印件一并交医务科统计存档。

十、科研档案一般不外借,如确需借阅,须经科研管理部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。

十一、教研人员调离我院,科研档案即归还本人。

医务科